1.申请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辞职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申请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校本部人员: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部门交学校人事处。
附属医院人员: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处及以上领导职务者,须先完成附属医院辞职审批程序,再将所填申请表签署意见后由医院人事科交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在收到辞职申请一个月内,经审核,报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如申请者系校本部副高以上职称、副科以上领导职务者或附属医院正高职称、副处以上领导职务者则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4.如学校同意辞职,由申请人持《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离校手续流程单》(流程单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在7日内到规定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如学校不同意辞职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申请人将《离校手续流程单》交回人事处。
6.人事处印发辞职文件。档案在学校的,由学校寄出个人档案材料,档案在人才市场的,由学校通知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7.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