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办发〔2013〕43号
各市和义乌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核准设置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且岗位有空缺的省属事业单位,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因受结构比例限制未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现聘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第一、二类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申报推荐。
各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控制标准》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并按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结构比例严格控制申报人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时,应根据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进一步细化具体办法。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事业单位组织竞聘,省级主管部门、各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公开条件标准,公示竞聘结果,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部门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公函;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2,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表格可在www.zjhrss.gov.cn下载);
(四)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请省直各单位、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社保厅。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做到宁缺毋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蒋赟杰
联系电话:0571-87053645
电子邮箱:swzzbgwyc@163.com
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马 武
联系电话:0571-87056705
电子邮箱:shiyc@zjhrss.gov.cn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_1449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