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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7-03-22]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7年计划选派205人,其中理工农医类105人,人文社科类1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

    本科院校。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相关专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四、重点选派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17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8年9月30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六、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

    1、4月1日–4月15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见附件),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确保网报成功;

    2、4月18日前:学校统一上报纸质和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稿;

    3、4月2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8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5、8月或9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6、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七、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国和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承担。

    八、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17年,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因本项目报名踊跃,竞争激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九、相关要求

    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结合本单位学科及队伍建设的需要,进行推荐,填写《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各单位于4月17日前上报申请表、附件材料、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人事处,同时将汇总表及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港86613535

    568639731@qq.com

    附件1: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2:报名指南

    附件3: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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