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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9-08-12]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44号)文件,现将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备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及八大万亿产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干部。具体条件为: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910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或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四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是获得国家发明四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课题的主要完成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多项二、三等奖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三)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四)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在防病治病和临床工作中,技术精湛,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症的诊治中有重大贡献,诊治水平先进,疗效好,得到国内同行的公认。

    (六)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得到国内同行公认,或是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获奖者。

    (七)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八)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2名,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参加过的科技项目等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并导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二)材料审查。各单位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佐证材料上盖章。

    (三)评议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申报平台导出);

    (三)推荐人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装订成册,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

    以上材料纸质各1份。其中《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于20198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联系人:田港 866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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