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 2020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6—2018年期间入选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80分以上;
4.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学校汇总推荐至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应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四、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科教〔2019〕6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需A4纸打印)。
(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部门推荐意见一份,需盖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3月20日之前交人事处,同时《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568639731@qq.com。联系人:田港,联系电话:8661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