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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0-09-29]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及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二)专项人才条件(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专项人才)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3个专项申报人员在符合上述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

    2.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

    3.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4.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5.符合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名额为自然科学类可推荐2名,生命健康专项可推荐1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可推荐2名,其余各单位可推荐1名。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注意把握推荐质量,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暂不推荐。

    (二)申报人必须依托全职工作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各单位要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不得超过3次。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

    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入口,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综合报告。由各党委(党总支)出具,内容包括人选情况、组织推荐情况、推荐排序、思想政治、医(师)德医(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

    (二)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三)人选推荐表(系统导出,纸质稿一式一份)

    (四)附件材料(暂不装订)

    1.附件材料目录;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4.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

    请各单位于10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田港866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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