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2016年全省计划引进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0名左右。
(二)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在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聘任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应是2014年9月30日后正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五)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六)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七)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学术领导能力。
三、岗位待遇
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津贴。特聘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连续资助5年,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四、管理考核
(一)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任学校每年对受聘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按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在聘期内,对特聘教授履职情况和学科发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
(三)加大特聘教授聘期结束后的考核,对于出色完成聘期目标,取得重大成果,考核优秀的特聘教授,学校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纸质材料推荐表、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文档推荐表为word文档,附件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整合成PDF格式文件。各单位认真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 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各类任职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请于2016年10月27日前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23709)。
联系人:田港 86613535 568639731@qq.com